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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数字化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关键作用

2022-04-21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信息通信业如何参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华南理工大学新时代网络文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谢加书教授在接受《人民邮电》报专访时表示,国家利益在哪里,数字化就覆盖到哪里。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程中,信息通信业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引领带动作用,当好主力军,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数字底座。

做统一大市场数字化建设的引领者

《意见》提出,“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加快推动商品市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

“数字化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词,信息通信业大有作为。”谢加书分析,随着数字技术全方位融入经济生活,数字经济成为驱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商贸流通的数字化建设则是必然趋势。建立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关键一招,商贸流通是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一环,推动商贸流通的数字化建设有助于促进商贸流通,这也为信息通信业提供良好发展契机。借助数字技术可以有效打通商贸流通堵点、打破区域界限和市场分割,降低产销对接、城乡联通、内外连接等交易成本,有效解决各区域、各行业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等问题,提高市场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市场利润。

谢加书建议,在推动商贸流通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为统一大市场数字化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政策供给和规章制度支持,为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推动我国商贸流通领域加快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信息通信业市场主体要积极推动商贸流通线上线下的“数实”融合,打造数字驱动的多层次一体化、全面智能化交通枢纽,培育一批影响力强、覆盖面广的数字平台和供应链企业,推动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数字化,提高流通效率,不断推进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造福人民。

做统一技术和数据市场的培育者

《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并列。数据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数字时代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价值化是数字产业化的重要方面,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数据价值化必然要求数据流通交易,形成数据要素市场,这必然涉及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制度性规范和标准。

谢加书认为,信息通信业对保障数据安全、加强数据权利保护等基础制度要深入研究。从数据供给来看,数据安全是数据开发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涉及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社会影响重大;数据权利保护也很重要,数据是可复制的,而且复制成本相对不高,如果不保护好数据持有人的合法权利,数据要素市场就很难形成。要在确定数据安全、权利保障等基础上,以培育国家级数据平台为支点建立数据跨行业、跨区域、跨层次融合机制,实现数字化赋能全域市场要素;建立“数据使用共同体”,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推动多源异构数据互认,从而加速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从数据治理来看,要加强数据安全保护,规范数据交易市场,保护数据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既要建立健全数据相关法律体系、数据交易规则和行业自律机制,打击数据垄断、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打造有用可信的“数字空间”,又要建立健全精细化数据管理制度,按照标准分级分类整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合规数据。从数据流通来看,要做好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的制度,打破数据壁垒。要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多类别数据交易平台、多样化数据交易模式,推动建立全国性立体化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推出一批可跨境传输的数据资产交易产品,以互联网转接为核心业态开辟国内数据交易平台的国际新业务,着力推动国内外市场互嵌互联互通,助力“双循环”。

做制定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的主导者

《意见》提出,“健全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储能等领域标准体系。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推动制定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推动统一智能家居、安防等领域标准,探索建立智能设备标识制度。”

“标准和标识是数字经济的度量衡,是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数智化发展的关键一步。”谢加书指出,中国古代的“车同轨,书同文”等确立了我国现实空间大一统的基础,而数字化时代,确立数字化系列标准是确立数字化空间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一步。中国是全球最大且最具活力的市场,健全数字化系列标准,不仅将促进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也将极大促进世界数字化发展,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数字化标准建设中的话语权,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

谢加书分析,从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来看,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扎实做好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整合与修订,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内外部各环节标准有效衔接,推进国内外标准体系兼容互认;推动建立多主体多层次技术标准联盟,分类推进各领域标准研制,创新和补缺同向发力。从标准体系优化升级来看,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驱动相结合。既要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工作之间的互动转化机制,又要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激发创新活力,不断推出高水平的标准;同时精准研判并聚焦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建设一批典型的标准化服务云平台,鼓励企业主动对标高标准,不断驱动总体标准迭代。从推动标准贯彻执行来看,按照《意见》系统性、整体性统筹规划,多管齐下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释放政策红利、强化服务指导,围绕标准化项目实施需要开展精准政策供给工作,建立动态化评估机制,以便实时跟踪、纠偏。实施领跑制度、发挥引领作用,建立多元激励机制,激发各市场主体申报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的积极性,以点带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的智慧监管者

《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产品追溯等方面跨省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健全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提高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协调性。”

谢加书认为,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必然带来监管的数智化。智慧监管成为生产和生活数字化的必然要求,为数字化生产和生活保驾护航。随着数字技术与人类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在线教育、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外卖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虽然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数字化的需要,但也引发不少市场乱象。亟须推动市场监管数字化,实现智慧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从而维护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从监管机制来看,既要依托云平台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机制、锻造监管合力、实现监管力量的高效调度,也要建立健全数字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从监管手段来看,建设智慧监管云平台,实现市场全生命周期的“可感可视可控可治”。以数字技术为依托绘制市场监管“全景图”,增强对新业态领域态势感知能力,通过“一键式查阅”厘清市场主体责任,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市场行为的全程可追溯,通过“一屏式统揽”感知市场态势,提高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谢加书呼吁,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必须走在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前面。市场监管要以强大的态势感知能力,以多元协同共治机制督促各方形成治理合力,加强对黑灰产业链的治理,治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良好的公平统一的市场秩序。特别是健全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对跨行业跨区域平台企业的不正当行为的治理,防范“破窗效应”。